Friday, January 30, 2009

Intentional drifting, accidentally in front of a cop car

昨晚吃過晚餐後, 找了沒人沒車的角落,
盡情瘋狂地在雪地裡四輪甩尾過彎:
出彎power drift
手煞drift
彎道中重心轉移drift
彎道中power drift
橫向四輪側滑
甩尾進彎.....

好久沒這麼過癮了. 不過雪稍微深了一點的地方,
前保桿太低會變成在鏟雪 (卡到雪的聲音聽起來會心驚膽跳).

玩到爽, 結果正要離開的時候, 在出口紅綠燈前最後一個彎道 power drift,
結果前面遠遠來了一台車
方形晶鑚大燈, 橘黃色的內燈, 幹....Ford Crown Victoria (經典美國警察車款)....完蛋了
不出所料, 稍微近一點就確定是警車, 錯車而過, 頓時後照鏡中壯麗的藍紅LED警燈當場亮起
被嚇到皮皮挫, 但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 警燈閃了不到一秒鐘就熄了, 警車也沒掉頭過來攔我
wheeew~! 趕緊緩緩的離開~

我想可能警察想說我是"失控打滑", 沒想到說我是故意玩的太爽吧 :P

Sunday, January 25, 2009

心路成長。自我。台灣。

我是個正港的 procrastinator, 什麼事都很會拖延. 這篇文章所敘述的心事, 已經放在心裡快得內傷了.

高三出國至今, 在美國已經超過十年, 經歷了很多事, 學士及碩士學位除外, 其他幹過的很多事, 在長輩看來可能都是無所事事, 虛度光陰 (就年輕人跟大學生都幹過的傻事: 跟朋友鬼混, 電玩打通霄, 戀愛心碎, 造反叛逆...) 唯一可以自豪為其他人的付出, 是與眾多當時的台灣留學生, 為所歸屬的同學會正名, 將原名中國同學會-Chinese Student Association CSA 正名為台灣同學會-Taiwanese Student Association TWSA.

從剛出國時曾不察覺回答自己是"中國人"與"台灣人"的差異, 一直到後來自覺的回應 I'm from Taiwan. 同時也逐漸發現聽到很多人會回答我是中國人, 尤其是剛出國的人...

2000年第一次密切的關注台灣的總統大選, 到2004年以來因為媒體的不專業與腐亂, 以及政客的互相攻擊分化, 逐漸讓我放棄了對台灣的熱情與關心, 造成了這五年來對台灣社會改變的陌生

2008年總統大選, 我已經對台灣社會及台灣新聞麻痺了, 政治與媒體暴力地將社會切割成藍綠兩色, 誰當選, 其實我懶得去管. 當國民黨勝出, 我只覺得搞不好一個較年輕, 有個不同世界觀的與經歷的馬英九, 能夠為社會注入點新的力量與活力, 但到2008年底, 新任總統上任半年後發生的事件, 讓我驚覺我錯了...

就在美國2008總統大選的那天, 美國人為了對未來的希望與期盼, 選出了Barack Obama. 而幾乎是同一天, 台灣卻發生了令我不敢相信的事.

我以為我期望的改變, 是社會與媒體更有文化素質的進步, 但怎知道我看到的竟然是政府對人權尊重的退步! 遠在地球的另一端, 坐在電腦前, 看著一段段台灣執法單位的蠻橫暴力, 我呆掉了, 眼眶泛紅, 不敢相信台灣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政府不可能對這些事不聞不問吧..."
"再怎麼說, 馬英九應該很清楚執法單位不應該這樣執行, 有人應該會被嚴懲吧..."
"怎麼還沒有聽到政府有出面做正式的回應....別再拖了"
"...."
我這麼的問著自己...

我被嚇到了, 真的被嚇到了, 怎麼政府對這些事件避重就輕.....難道政府是故意的??
在等待的期間, 我發現了些馬英九背景歷史的資料....毛骨悚然, "他...真的是故意的...?!"

等到終於有些人有回應了, 卻是完全忽視許多人所在意的重點:
不管是政府官員, 高層執法人員, 甚至總統本人, 他們的聲明僅止於(大約是這個意思):
違法和使用暴力的人, 為了社會的秩序及安定, 本來就應該要逮捕. 不能因為拿了國旗就以為有護身符, 以為什麼事都可以做. 執法人員難免在維安時與民眾有肢體衝突;技術上有進步的空間.
這, 我百分之兩百同意.

但是, 我在意的重點是, 政府應檢討警方是否有違法的行為, 似乎沒有做內部的調查
不但如此, 數名有關係的官員更表示完全沒有錯, 再來一次也會這麼處理
滿腔怒火, 我生氣了....
而社會更因為這些事件, 再一次的產生裂痕, 對立

美國社會只要有值得爭議之公眾問題, 政府執法單位等, 一定會詳加調查
City council 質詢政府及執法單位首長; 組成/指派特別小組調查事端及權責問題
派系難免會有, 但大部分的人通常還是很理性的把問題的重心放在公家機關 vs 民眾/人權之間

反觀台灣對於這件是卻是公家機關指責抗議民眾(抗議的人都被貼上暴民的標籤),
覺得自己'幾乎'沒有錯(只承認技術上有改進的空間),
但是執法人員大規模"選擇性地根據一個人的裝扮來決定是否限制其行動"的這個基本面就已經有很很多嚴重的問題了(更別提集遊法的可爭議性)
加上陳水扁的案子有讓許多人不滿的羈押問題
(應該是不滿陳的人權受侵害, 卻變成挺/倒陳或挺貪污/倒貪污的對立??)
造成支持執政黨/政府的民眾對政府處理方式有異議的民眾對立, 又變成政黨色彩之爭

註: 大部分的網友應該都看過一篇關於媒體亂象的報導短片, 片中很清楚, 許多記者藐視被報導人應有的基本人權. 而當我們看待社會爭議問題時, 我們是否能從支持/反對者的角色中跳脫出來, 用中立的角度看待更基本的人權問題?

這些種種, 讓我又燃起了對台灣的關心 (其實是非常焦慮的)
看著美國總統大選的結果, 為了未來國家的希望, 盡力推動多方合作的Obama 的當選演說 "...I will always be honest with you about the challenges we face. I will listen to you, especially when we disagree. And, above all, I will ask you to join in the work of remaking this nation..."
希望台灣能有如此令人敬佩的領導人物出現.

我願意, 盡我所能, 遵守且致力保護憲法及其理念(雖然我幾乎都還不懂), 為台灣社會維護民主發展, 保障人權, 盡一己之力

The First Post!

該是好好利用這個空間的時候了!

敬請期待一篇我正在編寫的對於台灣社會的心路歷程的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