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10, 2009

言論自由(創作與創意)與偽造文書的分界點?

8/10/2009 初發

因莫拉克颱風襲台,停止上班上課的訊息遭人偽造,而偽造的錯誤停班停課訊息則發布在另外非官方的網址上

乍看之下,如此的行為仿造政府公告,似乎的確有偽造文書之虞。但是真正的政府網站並沒有被駭被非法更新,而是發布在公開的但私人的網址上。

我們來假設幾種可能(以下均假設發布在私人公開的網址)

1. 某人欲轉達政府公告,照實完全複製公家機關網頁(僅公告網頁內容及形式而非整個網站)

2. 某人欲轉達政府公告,照實完全複製公家機關網頁(僅公告網頁內容及形式而非整個網站),但公家機關網頁稍後被更新,以致於複製之網頁內容與公家機關內容不符。

3. 某人欲轉達政府公告,人工複製公家機關網頁(僅公告網頁內容及形式而非整個網站),但因疏忽導致複製內容有誤,與政府原公告不同。

4. 某人欲以政府公告為題材,以正式之格式及口吻(或完全複製公家機關網頁),將部分內容做修改,以達到其創作之目的。(如The Onion

5. (如此次新聞報導所述)某人欲惡作劇,複製公家機關網頁,但故意修改內容。

(請稍待本人整理想法後發布完整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