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25, 2009

心路成長。自我。台灣。

我是個正港的 procrastinator, 什麼事都很會拖延. 這篇文章所敘述的心事, 已經放在心裡快得內傷了.

高三出國至今, 在美國已經超過十年, 經歷了很多事, 學士及碩士學位除外, 其他幹過的很多事, 在長輩看來可能都是無所事事, 虛度光陰 (就年輕人跟大學生都幹過的傻事: 跟朋友鬼混, 電玩打通霄, 戀愛心碎, 造反叛逆...) 唯一可以自豪為其他人的付出, 是與眾多當時的台灣留學生, 為所歸屬的同學會正名, 將原名中國同學會-Chinese Student Association CSA 正名為台灣同學會-Taiwanese Student Association TWSA.

從剛出國時曾不察覺回答自己是"中國人"與"台灣人"的差異, 一直到後來自覺的回應 I'm from Taiwan. 同時也逐漸發現聽到很多人會回答我是中國人, 尤其是剛出國的人...

2000年第一次密切的關注台灣的總統大選, 到2004年以來因為媒體的不專業與腐亂, 以及政客的互相攻擊分化, 逐漸讓我放棄了對台灣的熱情與關心, 造成了這五年來對台灣社會改變的陌生

2008年總統大選, 我已經對台灣社會及台灣新聞麻痺了, 政治與媒體暴力地將社會切割成藍綠兩色, 誰當選, 其實我懶得去管. 當國民黨勝出, 我只覺得搞不好一個較年輕, 有個不同世界觀的與經歷的馬英九, 能夠為社會注入點新的力量與活力, 但到2008年底, 新任總統上任半年後發生的事件, 讓我驚覺我錯了...

就在美國2008總統大選的那天, 美國人為了對未來的希望與期盼, 選出了Barack Obama. 而幾乎是同一天, 台灣卻發生了令我不敢相信的事.

我以為我期望的改變, 是社會與媒體更有文化素質的進步, 但怎知道我看到的竟然是政府對人權尊重的退步! 遠在地球的另一端, 坐在電腦前, 看著一段段台灣執法單位的蠻橫暴力, 我呆掉了, 眼眶泛紅, 不敢相信台灣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政府不可能對這些事不聞不問吧..."
"再怎麼說, 馬英九應該很清楚執法單位不應該這樣執行, 有人應該會被嚴懲吧..."
"怎麼還沒有聽到政府有出面做正式的回應....別再拖了"
"...."
我這麼的問著自己...

我被嚇到了, 真的被嚇到了, 怎麼政府對這些事件避重就輕.....難道政府是故意的??
在等待的期間, 我發現了些馬英九背景歷史的資料....毛骨悚然, "他...真的是故意的...?!"

等到終於有些人有回應了, 卻是完全忽視許多人所在意的重點:
不管是政府官員, 高層執法人員, 甚至總統本人, 他們的聲明僅止於(大約是這個意思):
違法和使用暴力的人, 為了社會的秩序及安定, 本來就應該要逮捕. 不能因為拿了國旗就以為有護身符, 以為什麼事都可以做. 執法人員難免在維安時與民眾有肢體衝突;技術上有進步的空間.
這, 我百分之兩百同意.

但是, 我在意的重點是, 政府應檢討警方是否有違法的行為, 似乎沒有做內部的調查
不但如此, 數名有關係的官員更表示完全沒有錯, 再來一次也會這麼處理
滿腔怒火, 我生氣了....
而社會更因為這些事件, 再一次的產生裂痕, 對立

美國社會只要有值得爭議之公眾問題, 政府執法單位等, 一定會詳加調查
City council 質詢政府及執法單位首長; 組成/指派特別小組調查事端及權責問題
派系難免會有, 但大部分的人通常還是很理性的把問題的重心放在公家機關 vs 民眾/人權之間

反觀台灣對於這件是卻是公家機關指責抗議民眾(抗議的人都被貼上暴民的標籤),
覺得自己'幾乎'沒有錯(只承認技術上有改進的空間),
但是執法人員大規模"選擇性地根據一個人的裝扮來決定是否限制其行動"的這個基本面就已經有很很多嚴重的問題了(更別提集遊法的可爭議性)
加上陳水扁的案子有讓許多人不滿的羈押問題
(應該是不滿陳的人權受侵害, 卻變成挺/倒陳或挺貪污/倒貪污的對立??)
造成支持執政黨/政府的民眾對政府處理方式有異議的民眾對立, 又變成政黨色彩之爭

註: 大部分的網友應該都看過一篇關於媒體亂象的報導短片, 片中很清楚, 許多記者藐視被報導人應有的基本人權. 而當我們看待社會爭議問題時, 我們是否能從支持/反對者的角色中跳脫出來, 用中立的角度看待更基本的人權問題?

這些種種, 讓我又燃起了對台灣的關心 (其實是非常焦慮的)
看著美國總統大選的結果, 為了未來國家的希望, 盡力推動多方合作的Obama 的當選演說 "...I will always be honest with you about the challenges we face. I will listen to you, especially when we disagree. And, above all, I will ask you to join in the work of remaking this nation..."
希望台灣能有如此令人敬佩的領導人物出現.

我願意, 盡我所能, 遵守且致力保護憲法及其理念(雖然我幾乎都還不懂), 為台灣社會維護民主發展, 保障人權, 盡一己之力

1 comment:

RITA said...

說實話 看完後我蠻感動的

感動的是
是你的最後一句話
點醒我身為法律系高知識分子應對於中華民國的社會付出一些責任與關心
對台灣的熱情 也因為看見你的投入
逐漸拾起往日我在大學時代曾有的理想

在我看過你給我的資料以及影片中
確實我看見了政府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我當然理解你看見人民言論自由被剝奪的痛心
甚至國家公權力不保護自己的人民 反而還傷害自己的人民!!

也確實 公部門不應該將人民當作危險犯
在法益尚未被侵害前就將這些人設定為有嫌疑
就連刑法上也只有293/294條有這樣規定

但是 我必須說 警員執法過當的程度 政府如何傳達命令等等事項
可能都得先等國家自己的監督部門(如司法 監察兩院)檢視的狀況如何
我們才能說整個公部門是否有疏失
我們目前能做的 只能聲援這些人民 支持這些受害的民眾
為他們的言論自由做捍衛
也請給我們的司法或是監察部門信心與時間
我相信 你的心痛與失望會在這裡得到答案!

如果真的公部門的最後判決是認為這些受害民眾的發言權應該受到限制
我真的願意化法律從被動遵守到主動出擊
挑戰現在的公權力!!
(不過我認為機會很小啦~~~好歹司法部門的人 也是有唸過書的)

還有一點我必須說
我對Obama的上任 並沒有特別感動
他的演說內容 也只是突顯美國固有文化的一切
並沒有改變美國的思維
(而美國這次的金融風暴 也就是美國人本身的思維害死自己)
誓辭或是演說內容當然可以很動聽
但是 我願看到Obama能夠為美國做點改變
現在就感動他的上任 我覺得還言之過早

總括來說 我認為今日你看見台灣在立法/行政/司法上不同於歐美
有幾個原因(其實這幾個東西 我們彼此都討論過一些)

第一 西方國家的理性發展遠比我們久遠
扣除國家剛成立的20多年內亂外患
我國真正開始實行法治也是從政府遷台以後 至今剛好一甲子
比起法國從11世紀有了大憲章 美國自1776年開始憲政都來得晚
加上歐洲從16世紀開始提倡理性思維 18世紀到達最高峰
人家的理性思考 早就超過兩百年的焠鍊
人類素養的演變 從歷史上就可以得知 是沒有辦法跳躍式的進行
縱然有形的工業/經濟可以超越
如同日本在19世紀進行明治維新 之後遠遠在亞洲立足 至今依然是經濟強國指標之一
但是無形的理性文化訓練 日本並不是代表國家
制度是更新了 但是人的腦袋來不及適應

我們只能說 我們可以借鏡歐美歷史的發展
他們所產生過的問題 我們也許可以未雨綢繆 防範未然
雖然這是老掉牙的理論以及說帖
但是不可置否 這樣是正確的態度
誠如你在文章所提到
你看見美國人在公部門以及人民之間的權利義務 具有高度包容以及高度理性
確實 這樣的思維是我們要往下紮根的
不僅現在的你跟我有這樣的理性
也希望其他人擁有的同時 能教育我們的下一代
文化素養無法快轉 只能去蕪存菁的盡量吸收 最後因地而置宜的發展屬於我們的歷史

第二 社會或是國家的發展方式不同
美國的發展 是從一群當時社會中低階層由進步的英國進入北美新大陸
由於美國最開始的社會發展是由下往上逐漸”放出權力”
對於個人人權以及隱私的保護是原則 中央集權只是例外
這點從美國憲法bill of rights中就可以窺之一二
加上他們被英國剝奪過權利 更能體會擁有自由以及人權的可貴
所以他們更注重抗爭而來的權利 亦或是為自己的人權所抗爭
加強美國對法律制定的思維與歐洲(以及我們)有著大大的不同

歐洲以及我們的發展比較類似
多是由封建制度開始的中央集權 形成政府
“人民的權利都是由中央分出去的”
所以 這是一種上對下的思維模式
這樣思維下的人民不懂的抗爭 只學會接受
但是也因為如此 近代歐洲(14-19世紀)以及現在的我們多半採內閣制度
是典型的中央集權加上精英治國方式來領國家
也就是說 只以少數菁英份子能在國會上發言 替人民爭取權利
優點是效率高
缺點卻是一但精英份子不再一心代表人民 就會有缺陷

台灣的發展 目前是少數”國會精英份子”在發言
多數的人民 只懂得接受 不懂得爭取
即使權利受到侵害 也可能渾然不覺
公部門依照”下放權力”的模式在進行運作
想當然他們一定覺得自己是”施捨權利”給人民
也造成今日警察執行部門認為他們代表是公權力
既然是公部門 也就是由他們來下放權利給民眾
民眾不得反抗
很遺憾的 我們無法改變這段歷史以及文化上的殘缺
我們能做的 只有加強我們的公民教育
讓人民更有知識 能夠意識到我們的基本權利在哪
讓人民擁有足夠的勇氣 去挑戰政府不合理的地方

第三 公民教育以及公民道德勇氣
說實話 我認為其實現在的台灣人民 公民教育一定有提升
只是程度還有進步的空間
但是我認為最該教育大眾的 是人民的道德勇氣

公民教育可以從書本加強以及第一線教師進行進修來達到目標
培養我們的下一代有實踐維護社會國家合理性的理想
但是 道德勇氣呢??
不是每個人都這樣熱血沸騰的願意為不合理而奮戰
現今的台灣社會 99%的人都失去這樣的勇氣 不願意有所行動
我認為這才是讓台灣社會無法進步的主要原因!!
這是價值觀的問題!!

在台灣是個典型笑貧不笑娼的地方
有錢 一切便是永恆
大家貪生怕死 怕招惹麻煩
這樣的價值觀 讓人們喪失對理想的追求以及道德勇氣的提升
也沒有人願意犧牲自己完成一些無形的價值

你問我要怎麼改進?
說實話 我只能說就從我們做起吧!
一時半刻 很難改變
但是我相信 只要我們現存的價值觀和行動能夠影響他人
再加上教育確實能夠培養正確的價值觀
我覺得一切都還有挽救的可能

把法律化被動為主動
願能以我小小的專業
把己之所學奉獻給滋養我至今的土地